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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違規停車在內,個人主觀相信在理論上交通警察巡邏時看到違反交通法規的車都應依法盡職開罰,然而以台灣國內的交通問題實際情況來看,個人主觀認為交通警察要時時刻刻對於違規停車的開罰做得既即時又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事,尤其台灣交通目前仍處於文明正序上的百廢待治,許多問題不免存在著處理的優先次序,這些多少都反映著台灣的交通警察所負責的勤務在目前的人力上,很難有餘力在巡邏時去精確細心地留意路上每個違反交通法規的車並對其即時開罰,所以才會另設檢舉管道和制度供有心和行動力的民眾,在外行走或行車上路時可藉由自身拍攝或行車紀錄器的存證來處理那些交通警察們於巡邏中未察覺或刻意忽略的交通病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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