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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私接CASE被遣散 [打印本頁]

作者: Jesus78113    時間: 2017-9-6 11:21 PM     標題: 私接CASE被遣散

最近有一個要好的朋友,在公司突然被遣散

一問之下才知道,公司發現他有在私底下接個人的CASE


他是做網路行銷相關的,像是網頁設計、行銷企劃、FB粉絲團操作那種

也就是其實夠厲害,可以私底下接CASE那種


只是他的客戶都是自己找或由親友介紹,客源跟公司毫無關聯


像這種直接遣散是正常的嗎?一毛錢都會拿不到?




作者: kgj3388    時間: 2017-9-7 12:30 AM

命呀~自己端別人的飯碗,名聲還是很重要~

名聲臭掉應該對往後找工作影響很大

能力強的話,自已搞工作室自已接了案件算了
作者: black8577818    時間: 2017-9-7 07: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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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engty    時間: 2017-9-7 09:56 AM

基本上公司是不允許私下接業務的
如果是接完全無相關的工作~也許還行
若是接跟公司內容一樣的CASE,肯定是不行的
公司的立場是如果是網頁設計
那天公司的CASE和私下接的CASE的主題內容是一樣的
若公司發現公司做的沒有私下的好
公司會想是不是心不在公司裡,所以做出的品質沒有比較好
再來講如果是業務或活動的話~也許接到公司正好要找的客戶
也許不是直接的客戶~是轉了一~二間公司接的業務
那不就是賺公司錢又搶了公司錢嗎?
總之,如果真的是有能力的話
自己當老闆就好了~不用趕上班打卡~不受人控制
但要想想真的可以撐起自己跟家人的開銷
如果可以的話~自己當闆自己賺,真的比較好
作者: jackywu888    時間: 2017-9-7 12:59 PM

只要不是自願離職的,公司都應該給予離職遣散費。

不過你朋友的案件可能有些複雜,如果公司向勞工局提出業務損害那就不一定了。
上班自己兼差大部分公司都是不許可的,不管業務是否相關,你每晚兼差也會影響白天上班的體力,基本上要兼差應該跟公司報備,如果非常態性的也許可免。不然抓到小辦子拿這當藉口踢你出公司只是剛好而已。如你朋友工作態度良好,也想繼續在原公司工作,其實可以向上級反映達成良好共識,繼續做應該沒問題。 不過通常直接給遣散就是說公司認為你沒價值了,想留下沒門。
淺見僅參考
作者: a841232000    時間: 2017-9-7 07:36 PM

雖說客源與公司無關,但商場是以利益為主,閣下私下接單的行為
在資方眼裡就是搶飯的舉動,再者私下接單期間有沒有用到公司資
源?如果私下接單成果不順利會不會影響公司在外形象?所以這明
顯已經有侵犯資方無形財的情況,如果告到勞工局在下為勝算並不
大,基本上在資方公司名下領薪水,收受同樣工作性質的業務就已
經會讓人有”私肥”的觀感!

作者: 934360    時間: 2017-9-7 08:54 PM

通常公司一定會有簽署一些條款,
私接工作雖然是用自己閒暇執行,
但是公司沒辦法掌握你是否有使用公司資源,
或是公司的設計樣式內容是否有被轉用,
如果是做不同的工作,那孩也許能夠說得過去,
如果是相同的最好是不要比較好

作者: eee3535    時間: 2017-9-8 10:41 AM

即便能夠證明完全無利害關係,一般公司也不會同意員工兼職,且是否有利用職務之便也很難澄清,
真的有能力就自己當老闆吧
作者: howardod    時間: 2017-9-8 03:54 P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17-9-9 12:08 AM 編輯

這樣其實真的很不好
說穿了就是捧著公司的資源  做自己的事  賺錢  不是嗎
作者: waid    時間: 2017-9-8 06:56 PM

工作性質跟私接的內容差不多.
輕者會被認為你在搶客人.重的還會破壞公司名譽
如果拿著公司的資源.或是工作的時間做被資遣正常
舉例來說.如果你是外送人員.上班時送私貨賺錢不被開除才奇怪
想私做就自己弄個工作室當老闆.沒辦法就乖乖的當公司員工
作者: alvinintw    時間: 2017-9-8 07: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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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ilkeivnwu    時間: 2017-9-8 09: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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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wnhsu    時間: 2017-9-10 11:23 PM

很多公司都不准員工私下接案阿,萬一員工有私心把客戶拉走怎麼辦,員工利用公司資源來拓展自己事業怎麼辦,為了維護公司利益,這規定很合理阿
作者: iveison16    時間: 2017-9-12 03:01 PM

我也覺得公司站得住腳,因為就算沒跟公司本業有業務上衝突,
但一定或多或少有使用到公司資源,不管是時間或是高層觀感,
如果你是老闆一定也不希望請到自己還有經營副業的員工,
不然就是雙方要先溝通好。
作者: hcysimon    時間: 2017-9-12 04:28 PM

基本上私下接案子.只要接的案子跟公司營業一樣.就算是違反公司誠信原則
作者: s18583    時間: 2017-9-13 03:00 PM

這要看公司的規定,一般來說是禁止的,簡單說就是公司認為會影響到公司的工作進度或是名譽。
作者: Jesus78113    時間: 2017-9-13 03:14 PM

各位說的我大致了解了!看來他應該是拿不到一毛錢XD

雖然客戶都跟公司沒關係,但是業務類似,不免會讓人誤會(還是得避嫌)
另外,他沒有在上班時間用個人Case的東西啦= ="怎可能這麼囂張
作者: lonelyman325    時間: 2017-10-11 02:26 PM

基本上私底下兼差本來就不允許的, 之前有遇到一個同事下班之後還去上大夜班, 搞的隔天上班人都很沒有精神, 已經有影響到白天正職的工作效率了, 通常公司是不太容許這種事情發生
作者: akh123    時間: 2017-10-12 12:19 AM

在現在的工作職場上員工有第二份兼職
其實應該已經很正常了
但是如果有關於創意行銷類的話
就會有爭議性了
這類的工作通常都比較有時間限制也就是說會有定案的壓力
在這樣的壓力底下公司通常都會希望員工能夠專心的完成案子
當你有私底下在接案子的同時,你手上可能也有公司的案子在
同步進行,這樣的狀況下或多或少都會引響到公司的案子完整度
與完成度,因為畢竟是領公司薪水如果公司在不之情的狀況下
也許還可以體諒你手上的案子過多所以有瑕疵但是如果公司
知道你私底下還有在接同類型的案子那就不一樣了
所有你先前沒做好得或者客戶不滿意的全部都會翻出來
一筆一筆的算,到最後就是請你走路
因為既然你都可以自己接了
應該也不缺公司這份固定薪資了吧

所以要私接案子就要有本事也把公司的案子做好

作者: twnpower    時間: 2017-10-12 01:08 AM

只要跟公司營業性質類似的~建議都不要碰
就算要碰也不要被知道

不過更好的辦法就是跟公司分~保證沒事
作者: h10010944    時間: 2017-10-12 05:41 AM

這種創意的東西
還是不要私下接比較好

如果在公司工作   基本上公司都會認為你任職期間開發的創意都有公司的成分
作者: julian320    時間: 2017-10-14 11:23 PM

如果有簽約的話被資遣也不能說啥吧,畢竟想要多接case的人很多,既然在簽約上面有寫不能私底下接那就只能說無法改變~
作者: jia_MAX    時間: 2017-10-15 12:45 AM

其實接案是自己利用下班時間~去做的~公司這樣沒法可以限制員工的
作者: davis5211    時間: 2017-10-15 10:20 AM

合情合理啊!私下接案子一定會影響到公司的業務
有可能上班偷做,也可能下班回家做會影響隔天上班精神
只能說要私下接案子要看老闆可以接受嗎?
還有就是不要被知道比較好
作者: K2446688    時間: 2017-10-15 01:13 PM

私接case 都算自己的領域
這公司作法有點自私過分
作者: src1008    時間: 2017-10-15 08: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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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vanguo    時間: 2017-10-15 09:26 PM

工作道德問題, 這確實無法見容於大部分公司. 下班後你要去上課, 要去加油站或 7-11 兼第二份工作都 OK, 但就是不能做與白天工作明顯相關的 case.
作者: bobo77718    時間: 2017-10-18 11:33 PM

如果跟工作上有重疊或 有衝突
基本上另外接case 不大妥

但完全不相干的我倒覺得還好
作者: sei18x    時間: 2017-10-19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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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us78113    時間: 2017-10-20 01:40 PM

後來那個朋友找到工作了,薪水還多原本的很多= ="
只能說算蠻意外的發展吧...XD

老闆知道他的事情後,還是願意用他,覺得他能力非常夠,給了他一個團隊讓他好好去帶

至於他還會不會私接CASE,我就不知道了,哈哈哈
作者: age36    時間: 2017-10-20 03:22 PM

一般是不能私接的,有沒有跟公司競爭這點難釐清。
公司有沒有權資遣,就要看合約內容。
作者: haggai0825    時間: 2017-10-20 07:57 PM

一般來說公司都是禁止私接案子的,除非你有上報上級說有案子要私接,而公司也同意你私接的話,就沒什麼事,不然就算是親友介紹的,要怎麼樣才可以去認定是真的親友介紹的,而且就算是親友介紹的說,公司也會覺得說,案子應該要上報,而不是私接,否則就會有同業競爭的疑慮存在,既然留一個人會影響到公司的業績,那不如遣散吧~
說話回來,如果當初沒有簽屬一些競業條款的話,遣散費到是可以爭取一下喔~
作者: qqeo2    時間: 2017-10-20 10:49 PM

那我覺得他應該趕快自己開一間把業績全部搶過來  反正都被強迫資遣了
作者: wen730909    時間: 2017-10-21 07:26 PM

雖然妳朋友這樣不對
但是資遣沒錢也不太合理
而且如果你朋友在這段時間
有幫公司賺錢的話
這樣他可以去爭取屬於他的福利
他可以去爭取他幫公司賺的
很多公司嚴禁員工自己接案子
畢竟這有關公司營收跟錢的部分
所以會有明文規定
但是不能有明文規定資淺不給錢
你朋友可以去勞工局詢問有什麼方法管道

而且私接跟公司皆差距在於
可能客人會省從中的費用
但是公司會少賺一筆費用

如果能拿到資遣費就好了
如果還要爭取其他的還是建議你朋友不要
畢竟已經違反公司規定
能得到一點或薪水就要滿足了
因為通常要爭取其他的告上去
應該也是輸的結果..
作者: jimliu36    時間: 2017-10-22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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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en.design    時間: 2017-10-22 02:14 PM

被發現幾乎都被炒魷魚
因為你上班時間在做吧
除非你利用下班時間囉
不是嗎
作者: 泡菜小弟    時間: 2017-10-27 05:55 PM

私接CASE很難斷定是否在上班時間做,公司當然會殺一儆百然
作者: minelexus621    時間: 2017-10-27 09:34 PM

應該是公司聽到那位私接case這種話而已就把錯放大來看吧
哪管他接的case有沒有跟公司有關係的
但公司怎麼知道他私接 有內鬼??
作者: w22503    時間: 2017-10-27 10:10 PM

要懂得避嫌啊,不要與公司的利益相牴觸,不然公司會把你視為釘子拔掉
作者: nik351235    時間: 2017-10-27 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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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9364041    時間: 2017-10-30 05:35 PM

  你朋友的例子很明顯就是違反公司的內部守則,抓到後直接開除的
只是公司比較體面的給你朋友資遣這個名義,至少不影響下份工作
你朋友這個行為不管有沒有跟公司的利益有衝突,明顯就是拿著資源
去私下獲取自己的利益,親友介紹或是私底下去找單,這種妳拿去很難
說清楚有沒有利用公司資源,而且網路行銷這塊,太難界定有沒有跟公司
有利益上的衝突,真的攤開來說,你朋友不一定站得住腳
作者: qazwsx613    時間: 2017-10-30 07:48 PM

會被遣散是因為同性質同業務相關的工作吧.....
不過照勞基法來說非自願離職是要給資遣費的,
我是覺得像私下接案這種違背誠信原則的事,
公司沒提起損害的告訴,要是我會鼻子摸摸乖乖離職.....
畢竟如果利害到能有多餘的時間接別家的CASE,出來開工作室滿適合的~
作者: sunboy4    時間: 2017-11-16 10:33 PM

一般企業其實不太願意讓員工私下接案子
但如果剛進去公司
你朋友沒有簽署任何有關公司不准員工私下接案子的合約
其實可以要求公司給遣散費
因為沒有任何的條款拘束員工
所以可以去跟相關機關提報看看

作者: abc60562    時間: 2017-11-17 01:17 AM

因為是當人家的屬下
老闆多少都會放在心上吧
唯一解決辦法
"自己當老闆"
作者: super男    時間: 2017-11-18 09:58 AM

看當初進公司有沒有簽有任何危害公司利益的競業相關的同意書吧,沒有的話就違法,不過既然是說遣散,應該就有遣散費了
作者: jr8147981    時間: 2017-11-19 03:10 AM

站在公司角度來講被開除剛好而已,站在你朋友角度來講接case多賺點錢應該的
利益問題~誰不想多賺錢,又不是每天中樂透
作者: nice19    時間: 2017-11-19 06:01 PM

基本上一定是和自己的業務有相關的行業公司才會有這樣的動作
這在一般公司都一定會有的,我們公司也會有
除非和公司先講好,但是這種事情通常公司不會答應
除非你有那個本事可以私接讓公司不知道
不然基本上就是違反公司誠信原則
這在一般公司都會有的條款
至甚嚴重一點的公司還可以告你
因為公司可以用合理懷疑來懷疑你
雖然可能跟公司沒有直接相關客源的案源
但是公司也會懷疑是不是你也有可能把公司的案子洗出去
然後去賺差價,這都是正常的懷疑
作者: leo40254    時間: 2017-11-27 07:23 PM

相同性質的最好是不要做
但如果是不同性質的應該是沒差吧
之前我在醫院上班時
也是私底下到處接案(網頁設計)
最後我也大方承認我有私接
但也沒懲處
可能是因為性質不同吧
作者: foxelf    時間: 2017-11-28 04:30 PM

下班時間是屬於員工的
員工要做甚麼公司沒什麼權力管
當然上班時間也不能影響公司的運作
也不要在上班時間做其他案子的事情
接CASE的對象不是公司的客戶
那接相同性質的案子也沒關係
公司都做大案子賺的錢多
小案子個人接一接賺個外快補貼一下也無妨
光靠公司那份死薪水光是生活就夠嗆了
還想買車買房那是不可能的
作者: julian320    時間: 2017-11-30 09:04 AM

嗯...我想應該要看合約比較重要,因為很多狀況可以因為合約而產生,私底下接案有可能就已經違反合約了也說不定...
作者: 褲褲多    時間: 2017-11-30 08:01 PM

被資遣很正常,因為跟公司搶飯碗,公司知道了一定不會留人,有養老鼠咬布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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